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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巫在狂欢 佚名 4954 字 1个月前

经见过的唱民谣的瞎子和大嗓门的山羊胡子,可惜水牛城太远了,而谢小麦又失了踪,那么起码要有一个拉小提琴的人,他站在书店的门口,悠扬的琴声响起,人们纷纷感怀往事……

格斯墨城的格斯墨书店,在接近冬天的一个早晨,按照格斯墨的想像力,终于开张了。

这是个雾蒙蒙的早晨,格斯墨一大早开了店门,由于光线不够格斯墨开了灯。格斯墨独自坐在书店柜台前一个高高的凳子上,一手捧着下巴,另一手端着对面糕饼店的热豆浆,他望着玻璃橱窗外几乎空荡荡的大街,少数经过的几个人也急匆匆赶去上班了。格斯墨正在想,书店的开门时间是否应该定在星期六或星期天的中午,这样人们才有空从床上爬起来,走进他的书店来看上一看?喝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格斯墨捧着脑袋。

书店里静悄悄地,恍惚听得见格斯墨的老祖宗们写的那些宏篇巨著在书架的最高一层发出的叹气声,唉……一片百合花瓣在叹息声中静静地掉落下来,空气中一粒细微的灰尘由于花瓣的降落,改变了它旋转的方向,由此也改变了它的一生,它缓慢地移动,飘浮,伴随着渐渐透过薄雾的早晨阳光,缓慢地掉进了格斯墨的豆浆杯子里,被格斯墨一口喝了下去。

十七 幻想了一个书店(2)

这是个雾蒙蒙的早晨,一个来自远方的人正缓缓地朝格斯墨的书店方向移动。路灯在早晨七点的时候已经熄灭了,人们赶着上班,一些自行车从这个人身边飞驰而过。格斯墨坐在书店的桌子旁边发呆。一个来自陌生城市的陌生人,头上戴着帽子,手里提着箱子,他远远望见格斯墨书店传出的朦胧灯光,他朝书店走了过去。一只胖猫和一只黑色的狗一路追逐着,经过这个陌生人的时候他们一起停下来,抬头望了望,还围着他又绕了三圈,又抬脚跑开了。

这是个雾蒙蒙的早晨,格斯墨坐在自己的书店里,一手捧着脑袋,思考合适的营业时间。一个陌生男人从远方赶来,他风尘仆仆,穿着件厚呢子外套,头上戴着帽子,他左手提着皮箱,右手推开格斯墨书店的玻璃门。玻璃门上挂着一个小牌牌,上面写着:opening。门口一只小风铃叮当响了一声,只有一声。

格斯墨坐直了身子,抬起头来,他说:早晨好,我叫格斯墨。

陌生人站在进门的地方,他上身前倾,朝格斯墨点了点头。

格斯墨说:今天早晨雾蒙蒙的。

陌生人再次朝格斯墨坐的位置点了点头,看上去像是他微微地鞠了鞠躬,他右手抬起,取下头上的呢帽子。陌生人将手里的皮箱子平放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打开箱盖,咔哒一声。格斯墨朝箱子探了探头。陌生人从箱子里取出一架小提琴。格斯墨梦想中的小提琴是这样的,来自意大利的阿马提家族,长36厘米,琴身由木材制成,琴弦则由纯钢制成。陌生人由箱子(现在是琴盒)里取出一架格斯墨梦想中的小提琴,左手握琴柄,右手执琴弓。陌生人的琴弓在琴弦上微微地滑动一下,发出如丝绸一样的声音。陌生人的眼睛注视着前方,格斯墨顺着他的眼睛看过去,格斯墨什么也没有看到,只看到自己书架上老祖宗的大本本书在轻微地颤动。陌生人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提琴,有一丝微笑好像在他嘴唇边上荡漾,然后又不见了。

音乐在格斯墨的书店内流动起来,一时间抑扬,一时间忧愁,一时间大雨汹涌,一时间天空澄清。

格斯墨歪着脑袋,右手托腮,屁股粘在凳子上,腰板挺直——他保持这个姿势三十分钟。身边有一壶煮开的红茶在咕咕咕地响着,茶水从玻璃壶中溢出来,弄湿了一大片地板。

黑狗乔亚与胖猫从门缝里挤进来,一边一个,站在提琴家脚边,呆着不动。

耳朵大爷刚好下楼买报纸,从街角那边的报摊他就觉察到书店的动静,他将报纸卷成一个纸筒,对准自己的耳朵,哎呀,大爷叹了一声,顺着方向他一路找过来了。夜晚结霜的街道在早晨有一点滑,耳朵大爷走路歪了好几下。

大脸男从几个星期以前就无事好干,他开了自己的窗户,在窗台边他点上一只烟,怀念起从前的马戏团,结果他看见了一路赶来的耳朵大爷。大脸男很好奇,他喂了好几声,耳朵大爷头也不抬,一直走到格斯墨的书店门口,扒着玻璃门往里看。大脸男立刻从二楼冲了下来。

不出门先生未卜先知,在屋子里坐立不安,他始终认为,在这个城市的某个地方,一定又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而且一定与格斯墨有关系。他打开电视机,妄图在早间新闻里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三个消防队员今天早晨准备就秋冬时分天干物躁这个问题开个小会,他们走到了糕饼店,买了馒头和豆浆,一转身他们发现了书店门口立着的耳朵大爷和大脸男。三个消防队员都同样的迷恋电线杆,现在他们三个靠在书店门口的电线杆子上,一个蹲着,两个站着,他们手里拿着的豆浆渐渐都凉了,馒头硬得梆梆响。

几个上班的路人将自行车哗啦一声丢在路边的阴沟里,关于上班迟到扣钱的事情,他们下定决心将它忘记了。

一群幼儿园的小孩子手牵着手路过这里,刚好经过一条黄色的人行道斑马线,一些欢快的音符突然掉进了他们的眼睛里,他们抬起头来,四下张望,在马路中央站成长长的一排。孩子的表现总是稀奇古怪的,他们有的咧开嘴大哭起来,有的互相交换糖果吃。

一些正在行驶的汽车被幼儿园的小孩子堵在道路中央,按照城市交通规定,车要让人,大人要让小人。所以无论如何,驾车的人们连按响喇叭的勇气都没有。他们拉开车门,从车子里走出来,三步两步,逐渐加入围观的队伍。

队伍的人数越来越多,围着格斯墨书店以及书店门口的电线杆,绕了里三圈,又外三圈。

提琴声却在某一个大家都走神的时候,戛然而止了。

人们看见陌生的提琴家将他的意大利小提琴从肩膀上放下来,提琴家朝格斯墨坐的位置再一次弯了弯腰,提琴家将提琴和琴弓合在一起,放在琴盒里,咔哒一声。提琴家重新戴上他的呢帽子,提琴家弯腰提起琴盒,提琴家推开书店的门,门上有一只风铃,叮当一声,只有一声。提琴家走出门外,人们朝两边让出一条道路来。提琴家又微微弯了弯腰,仿佛跟所有人鞠躬行礼。然后提琴家在众人目光的追随下,朝格斯墨城的另一个方向走去了——

他一直走到城外去,去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也许有一天他会经过你。如果你十分幸运的话,也许他会微微地笑一下,再奏乐给你和你的朋友听。如果你有足够的耐心等待的话,你在每个起雾的早晨,打开窗户,打开房门,你朝道路的远方望去,能看到什么呢也说不定。

十七 幻想了一个书店(3)

格斯墨城的格斯墨书店,终于在接近冬天的一个早晨,按照格斯墨的想像力,开张了。以上发生的一切,都来自于格斯墨的丰富想像力。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书店开张了,生意不怎么好,偶尔有人进来逛逛,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跟格斯墨打个招呼,偶尔有人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来,念一念书上的字,再把书放回原地。格斯墨很无聊,他经常吃完早餐以后坐在自己的书店里胡思乱想,而且一直在怀疑自己开店时间的正确性。因为他自己就违背了自己几十年来睡懒觉到上午十点以后的原则。他在胡思乱想之后还是非常无聊,于是准备学习自己的老祖宗们。他的老祖宗们都是著作等身的。格斯墨找了一本白本子,一只圆珠笔,开始写日记,在一个雾蒙蒙的早晨,格斯墨这样写着:“这是个雾蒙蒙的早晨,格斯墨一大早开了店门……”一直写到:“……你朝道路的远方望去,能看到什么呢也说不定。”

至于提琴家,在格斯墨城本来倒是有这么一位的。这位提琴家四十多岁,胡子拉碴,不修边幅,衣服口袋常常破一两个洞,因此当他带着他那勉强能响的小提琴经过格斯墨的书店,格斯墨会提醒他,小心你口袋里的钱掉了哟。提琴家就嘿嘿地笑了,问格斯墨,要不要听一段?格斯墨心情好的时候会回答他,好吧,小心拉断你的弦哟。

于是不怎么悠扬的琴声就在格斯墨城的早晨或黄昏时分响起来了,咯吱——咯吱——呀——远远听去有点像弹棉花的声音。这位中年提琴家面色青黄,眼皮老是耷拉着,拉着拉着琴,他会突然停下来抬起他耷拉的眼皮,跟格斯墨说:嘿,给我来一杯威士忌,不加冰!

格斯墨说,没有威士忌。

那就来一杯小白干,随便什么都好!提琴家说。

如果你不给他一杯白干,或者随便什么,提琴家就一直站在格斯墨书店的门口一直咯吱咯吱。

十八 写作生涯是这样的(1)

从格斯墨的日记你可以看出来,文学创作与现实生活是有很大差距的。

格斯墨自从书店开张以来,变得比以前任何一段日子更加无聊了。开始的时候,他把自己家里书橱里的老书搬到书店来,但是很明显这些书的作用就是用来装点门面的。接着格斯墨通过邮局从其他城市邮购了一些爱情小说和侦探小说,从目录以及广告上看来,这些书籍才是当今社会的热门之选。由于格斯墨书店里闲逛者多购书者少,这些源源不断从外地运来的书很快就堆积了一屋子,从书架的顶层到书架后的大纸箱,那些纸箱还没有拆封,上面积了浅浅的灰尘,成了黑狗乔亚和胖猫捉迷藏的好通道。

天气日渐凉了。在秋天最后的几个日子里,也就是城里那些梧桐树叶掉光最后几片叶子之前,四头蛇给格斯墨留了一张纸条,纸上面用他们的舌头粘着红墨水,歪歪斜斜地写着:我们到南方的南方去了,暖和,勿念!

由于天气的缘故,从傍晚起一股清冽的寒风就开始在街道与房屋之间呼啦呼啦,吹得人们一下班就钻进自己的房子里,再也不想出门,连消夜都不爱吃了,宁愿躺在被子里饿到第二天早晨。

格斯墨从家里的衣柜里翻出一张颜色灰掉的大羊毛毯子,这必定是一张历史悠久的羊毛披肩,上面织着一些古老的花纹和图案,格斯墨想像他的某个祖先曾经裹着这张毛毯挑灯夜战,写下了辉煌和不朽的著作——格斯墨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格斯墨还从床底下一个盒子里找出好几副金边的银边的铜边的雕花眼镜,格斯墨又一次想起了自己的老祖先戴着这些雕花眼镜的神气模样,他们一手扶着眼镜架子,一手翻开书页,偶尔凝视一下外面的大街,大街上雪花飞舞……

无聊的男巫格斯墨在胡思乱想之中,最后将自己装扮成了一个老学究的样子,身披羊毛毯,眼戴平光镜(因为他既不近视,也不老花),嘴里还叼着一根烟斗,烟斗也是五斗橱里找出来的,上面雕刻着伊凡·伊凡诺维奇·尼基福罗维奇·弗拉基米尔……烟丝在街边的杂货店有售,十元钱一大包,味道很呛,但是作为一个书店店主、一个新新的写作者、一个了不起的男巫,每过十分钟擦亮一根火柴,点燃烟斗里的烟丝,让烟雾呛一呛喉咙和鼻子——这一切都是很必要的!

要不你说,一个男巫,在冬天临近的时候,他该做些什么?

格斯墨将自己从上到下装扮好了,跟我们一样,坐在他书店的桌子前面,等待发生点什么。

事情又是这样,格斯墨城风平浪静,什么也没有发生。自从上次他写完了一个想像中的陌生提琴家的虚构故事,格斯墨的日记本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东西好记了。格斯墨城跟你住的城市一样,昨天和今天,今天和明天,都是差不多的。

格斯墨两眼发直,看看自己面前的白本子,开始体会到文学创作的艰辛。偶尔他点燃烟斗里的烟丝,朝空气里喷两三口烟。偶尔他起身到门口左右看看,再检查自己挂在门口的牌子是不是翻了过来,成了close。

直到他在某一天,收到一封信。

不是陌生女人的来信。

也不是他爸爸伊凡先生的信。

不是枯草大妈的信,枯草大妈不写字的。

也不是不出门先生的信。

不是大脸男的信,大脸男的家离这里非常近,他走过来聊天就行了。

也不是袜子姑娘的信,袜子姑娘只会寄袜子。

不是这个格斯墨城里寄来的信。

也不是四头蛇从温暖的南方写来的信,他们可能已经睡着了。

也不是想像中的提琴家的信,因为他本来就不存在。

格斯墨手里拿着这封写着:格斯墨城 格斯墨先生(收)

没有落款,没有地址姓名。格斯墨将信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上看下,还对着光线照了照,最后他举着信封跟对面糕饼店的老板说:现在的人,真是很喜欢玩虚的哦。

来信一

亲爱的格斯墨先生:

我是一个专业的孤独者。我时常感觉到很孤独。

我有非常强烈的记忆,那就是孤独感,而这在我几乎是一种成就感了, 你知道吗——要成为一个专业的孤独者需要多年的刻苦努力,但是一旦你尝试过了孤独,你便义无反顾地爱上它,每当你想再次进入到孤独之中,或许只需要沉思默想几分钟。学会3到4